加强对规划环评质量的监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存在基础资料严重失实、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为规划优化调整提供技术支撑,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可依法依规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规划环评技术机构予以处理。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未开展规划环评、未落实相关要求,或在组织开展环评时存在弄虚作假等失职行为的,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规划环评审查库管理,对审查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失职行为的,依法取消其资格并予以公告,审查小组的部门代表有上述行为的,应通报其所在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生态环境部将建立健全规划环评跟踪监管长效机制,定期调度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开展、落实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监管。重点检查编制质量及规划环评落实情况,对编制质量差、规划环评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处理。 生态环境部主要从下列方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区划,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否符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是否符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和地方排放标准;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可能产生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性污染;(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是否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五)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内容、编制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强化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其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简化内容包括: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符合时效性要求的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或项目新增特征污染物的除外);入园建设项目依托的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已按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建设并运行的相关评价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兆锦环保公司由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中路10号名湖豪庭二期4栋1层07室。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兆锦环保在环保项目合作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兆锦环保取得商盟认证,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兆锦环保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产品:兆锦环保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