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①地理位置(应附平面图)。②地质、地形、地貌和土壤情况,河流、湖泊(水库)、海湾的水文情况.气候与气象情况。③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状况。④矿藏、森林、草原、水产和、植物、农作物等情沉。⑤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温泉、疗养区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情况。⑥社会经济情况,包括:现有工矿企业和生活居住区的分布情况,人口密度。农业概况,土地利用情沉,交通运输情况及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情况。⑦人群健康状况和地方病情况。⑧其他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现状资料。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规划编制机关编制或者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加强对规划环评质量的监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存在基础资料严重失实、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为规划优化调整提供技术支撑,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可依法依规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规划环评技术机构予以处理。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未开展规划环评、未落实相关要求,或在组织开展环评时存在弄虚作假等失职行为的,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规划环评审查库管理,对审查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失职行为的,依法取消其资格并予以公告,环境监测中心,审查小组的部门代表有上述行为的,应通报其所在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生态环境部将建立健全规划环评跟踪监管长效机制,定期调度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开展、落实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监管。重点检查编制质量及规划环评落实情况,对编制质量差、规划环评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处理。 环境监测中心-兆锦环保(推荐商家)由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湖北 武汉 ,环保项目合作的企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兆锦环保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兆锦环保更加美好的未来。 产品:兆锦环保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