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应包括对已实施规划内容的评估和后续规划内容的优化调整建议,评价结论应报告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作出反馈。 生态环境部主要从下列方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区划,是否符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是否符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和地方排放标准;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可能产生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性污染;(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是否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五)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内容、编制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第七条 生态环境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环境检测机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即时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二)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四)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允许建设单位当场补正;(五)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或者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电子受理通知单;规定需要保密的或者其他不适宜网上受理的,出具纸质受理通知单。 潜江环境检测机构-兆锦环保工程(图)由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环保项目合作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兆锦环保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王女士。 产品:兆锦环保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