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953文化创意园项目城市设计研究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1953文化创意园,招标人为河南国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市设计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78号院白鸽厂区
招标要求:通过对郑州1953文化创意园项目进行城市设计研究,对进一步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出具城市设计成果给予参考意义和科学指导。
招标范围:城市设计研究,针对本项目进行两阶段工作,城市设计研究和出具城市设计导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乡)规划编制甲级及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教授级高工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近4年来参与过大型项目研究、规划、咨询、设计工作,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团队至少含有注册城市规划师3人(含)以上,一级注册建筑师3人(含)以上,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5 投标人近4年来主持过大型项目研究、规划、咨询、设计等相关工作。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7 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9 为确保项目进度及成果的可实施性,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在地现状等情况有所了解。为确保项目进度及让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充分了解,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由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联系后自行对项目实施区域范围进行现场踏勘,并由此领取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同时投标人资格要求内涉及的证件均要求提交原件查验,并备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两份留存(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各方相关资料(同样须提供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两份)。
4.2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获取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此项由被委托人(须与报名时被委托人一致,不得更换)领取时提供。若单位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郑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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