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人拥有的权利1. 参与制定补偿方案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补偿方案需要向被拆迁人进行公告,并且被拆迁人在30日内还可以对补偿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还应当组织听证会,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终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修改方案。2、评估权装饰装修补偿金额有争议时,双方可以申请评估。对面积有争议时,双方有权申请测量。对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中准价格,双方均有权申请评估。产权调换时,需要结算差价的,拆迁人有权申请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被拆迁人有权对补偿用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而且评估机构应当是独立于拆迁方的第三方机构,拆迁方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参与到该环节中来。然而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不知道自己拥有这一项权利,房屋的评估也多数是拆迁方进行的。懂得拥有哪些权利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利益。3、知情权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工业园厂房拆迁找律师,被拆迁人享有知情权,有权利申请信息公开。在拆迁方做出拆迁决定以后,应该做出公告,使被拆迁人知晓相关情况,告知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对调查结果、批复结果、土地补偿标准等等享受知情权。 4、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被拆迁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的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即要钱或者要房子。这个可以根绝大家自身情况做出选择。货币补偿的优越性在于,自由可变通。5、举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用土地公告内容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6.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讼的权利 拆迁征收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我们认为,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 2、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也明确“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还应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下列费用:(一)按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的补偿办法。具体而言,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依照上海市指导价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委托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海南工业园厂房拆迁,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无论是征收,还是开发商进行拆迁,对被拆迁人来说,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其中商铺的拆迁也是很常见的,商铺因为要停业,被拆迁的人必然要遭受经济损失。所以,对于被拆迁的人来说,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而被拆迁者,则是因为商铺的拆迁,而被拆迁的人因为要停业,而被拆迁者要得到经济补偿。 一 / 商铺拆迁如何赔偿三倍?目前,尚未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商店拆迁将赔偿三倍,可能需要具体询问当地发布的具体公告。按照我国拆迁条例的规定,依法拆迁的,将根据当时房地产市场价格和店铺的评价结果给予合理的补偿,主要是根据你和签订的拆迁协议、有关部门发表的拆迁公告等,综合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费用,不市场价格,即使店铺被拆迁。二 / 商铺拆迁补偿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7条第3款、第23条分别规定,工业园厂房拆迁赔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由于房屋被征用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第23条对因征收房屋而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前的收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决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在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在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每过期一个月补偿一个月。拆毁房屋停止租赁的,按住房管理部门发行的《住房租赁证》中明确记载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到取回为止。如与承签订合同,应按合同约定办理。无合同约定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要求同拆迁人及租赁方商谈补偿事宜。具体标准,要看所在城市的城市拆迁办法。 海南工业园厂房拆迁-工业园厂房拆迁找律师-北京京坤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北京京坤——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联系人:行律师。 产品:北京京坤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