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机库 >> 法律服务 >> 北京京坤(图)-商铺店面买卖打官司-沧州商铺店面买卖
主营产品: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供应]北京京坤(图)-商铺店面买卖打官司-沧州商铺店面买卖

更新时间:2022/1/2 1:05:35
北京京坤(图)-商铺店面买卖打官司-沧州商铺店面买卖



签订空白条款需注意

4.物业也不能忽视

在签订商品房合同时会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关系一般比较紧密,物业公司的声誉,以及物业合同中的很多约定,也要仔细阅读。

虽然成立业委会后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但目前的现实是很多小区因为居住率不足或者业主不愿多操心,业委会的成立无期,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纠纷较多。

5.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

合同签订时,商铺店面买卖打官司,开发商承诺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的,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不了了之。

是否有车库,一定要看规划,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另外人防车位也需特别注意。




案例八:中介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的,无权要求承担居间费

本案中,商铺店面买卖纠纷,出卖方王某与买房人沈某在2018年6月在某中介公司的居间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商铺店面买卖合同有问题,合同约定,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中介即为成功,居间方收取2%作为佣金,其中买房人支付百分之一,卖房人支付百分之一,后出卖方王某的妻子不同意卖房,导致居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买房人沈某拒绝向中介公司支付百分之一的佣金。中介公司诉至,要求沈某支付居间费。在过程中,沧州商铺店面买卖,中介公司明确知晓该房屋属于出卖人王某与配偶共同财产,但是认为王某个人签订合同没有问题。经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作为房地产的居间方,应当就有关合同订立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披露和报告。在明知情况下,未向沈某披露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因此中介方无权主张合同约定的佣金,但是考虑到合同的履行中中介公司支出了一定的劳务费用,终是由买房人酌情支付劳务费。




28.房屋买卖中,买受人迟延交付购房款,出卖人可否要求解除合同?

《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由此可见,房屋的买受人迟延交付房款的,出卖人可先予催告,要求其履行合同,支付购房款,如果买受人在催告后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卖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解除权有一定的行使期限。


商铺店面买卖纠纷-北京京坤-沧州商铺店面买卖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法律服务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产品:北京京坤
供货总量:不限
产品价格:议定
包装规格:不限
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
交货说明:按订单
本商机链接:http://www.cn5135.com/OfferDetail-88668903.html
手机版链接:http://m.cn5135.com/OfferDetail-88668903.html
企业名片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行律师(先生)  /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邮编:100000)
联系电话:010-80699970 手机:18500766800
联系传真:010-80699970
电子邮箱:seosemceo@qq.com 联系QQ:12456347
发布商家: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0699970 手机:18500766800 传真:010-80699970 厂商QQ:12456347
商家地址: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发布IP:117.34.13.42 (陕西)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