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百一十九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商铺店面买卖违约怎么办,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由此可见,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补充:《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16.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面积缩水是买房族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面积缩水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误差率在3%以内的,当事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部分的购房款,开发商应当返还。第二,误差率超过3%,买房人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河北区商铺店面买卖,或者不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 17.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的,买受人不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第三,逾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间内交付的,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买受人享有的解除权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23.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商铺店面买卖合同法律咨询,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又签订合同并交付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确认第二个合同无效吗?《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因此,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买受人只要能够证明出卖人与第三人是恶意,其可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实际生活中,如果第三人明知买卖双方的合同,还与出卖人签约,其实就是恶意。 河北区商铺店面买卖-北京京坤-商铺店面买卖合同法律咨询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产品:北京京坤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