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商机库 >> 法律服务 >> 北京京坤-廊坊商品房产权买卖-商品房产权买卖律师代理费
主营产品: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供应]北京京坤-廊坊商品房产权买卖-商品房产权买卖律师代理费

更新时间:2022/1/6 19:44:47
北京京坤-廊坊商品房产权买卖-商品房产权买卖律师代理费



4.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商品房产权买卖合同法律咨询,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商品房产权买卖律师代理费,由被告住所地人院管辖。(民事法解释第十八条)

5.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需要买卖双方配合手续,而合同中并非对所有手续都约定完备,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手续,买卖双方大多通过中介机构或者自行电话联系,因此案件审理中买卖双方大多提交录音、微信截图等证据来证明交易过程,这类证据常需要。




21.房屋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没有进行登记备案,商品房产权买卖纠纷律师电话,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吗?

《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廊坊商品房产权买卖,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由此可见,虽然法律要求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需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如果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是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




28.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时出具房款收条,如果对买卖的标的和数量存在争议,且不能有效证明“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尚未依法成立。买受人可以根据缔约过失责任请求赔偿机会利益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房价上涨损失。((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037号)

29.银贷政策调整是为加强房地产交易进行的政策调控,该调控政策何时出台以及具体内容如何,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均不可预测。购房人确有证据证明其因银贷政策调整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且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即使购房人无法获得银行也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可参照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购房人不承担违约责任。((2010)佛中法民一终字761号)


商品房产权买卖律师代理费-北京京坤-廊坊商品房产权买卖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是从事“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行律师。


产品:北京京坤
供货总量:不限
产品价格:议定
包装规格:不限
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
交货说明:按订单
本商机链接:http://www.cn5135.com/OfferDetail-88761720.html
手机版链接:http://m.cn5135.com/OfferDetail-88761720.html
企业名片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行律师(先生)  /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邮编:100000)
联系电话:010-80699970 手机:18500766800
联系传真:010-80699970
电子邮箱:seosemceo@qq.com 联系QQ:12456347
发布商家: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0699970 手机:18500766800 传真:010-80699970 厂商QQ:12456347
商家地址: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发布IP:117.34.13.42 (陕西)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