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为贯彻《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法强制执行。? ?本标准由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2007 年4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解释。? ?现在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虽然不能进行买卖,但是还可以继续使用,只要验车合格,就还可以上路,但是,到了一定年限之后,仍然要走报废程序。报废汽车四种特点:报废车辆隐患多;盖头换面以次充好;易诱发交通事故;肇事无保障。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报废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报废汽车之所以要进行报废,是因为它本身已经存在安全隐患,已经不具备道路行驶条件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社会目标一是保护环境,二是节约资源。</div 产品:安徽双赢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