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房屋买卖双方为逃收而签订“阴阳合同”,并以价格虚低的“阳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损害了利益,相应价格条款应认定为无效。“阳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继续有效;继续有效的条款与“阴合同”对应条款不同的,应认定为对“阴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2012)海民初字第2192号)21.因受到房产新政和违约行为共同作用,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人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需考虑房产新政等因素,房屋产权买卖有纠纷,基于公平原则认定违约金数额。((2011)浙甬民二终字第692号) 关于房屋“按揭”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的分析与探索四、购房者抛房断供引发的法律责任分析抛房断供是近来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屋成交量下降,以及房屋价格下行压力增大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抛房断供者大多为投资性购房者,对他们来说购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房屋增值,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在房屋市场价格下行的形势下,当房屋的市场价值小于投资性购房者的剩余还款总额和利息时,投资性购房者就会违反合同的约定,抛房断供,房屋产权买卖律师电话,意欲将房屋价格下行的风险转嫁给银行和开发商。购房者抛房断供是一种实质的违约行为。给按揭银行的资金安全带来了重大风险。购房者抛房断供后,银行一方面可以通过《合同法》有关违约的规定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来挽回损失或者督促购房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银行还可以通过和开发商签订的保证、回购条款要求开发商回购购房者抛弃的房屋,将房屋价款优先受偿,对于不足部分可以追究开发商的保证责任,直到偿还全部房屋。 30.买卖双方以逃避房地产交易为目的而达成的更名条款无效后,唐山房屋产权买卖,如不影响双方合同交易目的的实现,且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无损公共利益,则该条款无效并不导致合同其他条款无效。从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和鼓励交易的合同法精神出发,房屋产权买卖纠纷找律师,应支持双方根据合同目的,并依照合同其他有效条款继续履行。((2012)扬民终字第0058号)31.房屋差价损失是典型的机会成本损失,这种机会成本损失的赔偿,实际上是无奈下的强制交易。在审判实践中有填平法和收益法两种常见方式,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可适用收益法,将出卖人转卖的价格减去涉案合同的交易价格,以此作为出卖人的违约收益,对买受人进行赔偿。其理论基础在于不能让出卖人在一房二卖的违约行为中获得利益。((2013)二中民终字第06171号)。 房屋产权买卖纠纷找律师-唐山房屋产权买卖-北京京坤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北京 朝阳区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北京京坤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理念和您携手步入,共创美好未来! 产品:北京京坤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