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由哪个管辖《高人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本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应当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其他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专属管辖情形,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对应案由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北京办公楼买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办公楼买卖打官司,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26.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应贯穿合同履行的始终。出卖人在缔约过程中存在瑕疵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先合同义务,在此情形下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买受人以出卖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瑕疵行为来拒绝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主要合同义务,属于不当行使履行抗辩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基于出卖人的瑕疵行为买受人对交易标的产生了错误认识,买受人有权要求变更交易价格。((2017)京民终289号)27.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有房屋,配偶明确表示不同意转让,办公楼买卖违约起诉,经审理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的,不应予以支持。应释明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善意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包括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计算房屋差价损失时,应综合考虑出卖人的可预见程度和买受人对结果的合理预期,办公楼买卖纠纷请律师,以不同意一方配偶到庭作出拒绝转让房屋之表示的时间为节点计算房屋差价损失,因持续而扩大的损失,买受人应自行承担。((2016)京03民终716号) 13.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见,对于房地产广告中的有关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及允诺,如果其对订立合同定价有重大影响,那么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合同内容。若购房者发现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怀柔区办公楼买卖-北京京坤-办公楼买卖纠纷请律师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北京 朝阳区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北京京坤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理念和您携手步入,共创美好未来! 产品:北京京坤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