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器山东希必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刘经理: 80
日前,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监局部署要求,青岛市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2015年度警示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拟于5-8月份在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安监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活动。 此次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分级分批进行,由市及各区市安监部门分级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有储存经营企业和化工生产、化学制药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以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厂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各企业组织企部安全管理人员、生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学习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规范、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知识和印度博帕尔事故等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液氨泄漏报警器销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山西、河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各地。
液氨浓度检测仪安装原则:
a.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半径:室内宜为 7.5m,室外宜为 15 米。在有效覆盖面积内可设置一台探测器。
b. 有毒气体探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 2 米,室内不宜大于 1 米。
c. 探测器选点应选择阀门、管道接口、出气口或易泄漏附近方圆 1 米的范围内,尽可能靠近,但不影响其他设备操作。
d.检测甲烷、氢气等比空气轻的可燃和/或有毒气体时,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 0.5~2m,且释放源的水平距离宜小于 5m。
e.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时,推荐探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地坪(或楼板面)0.3~0.6m,且与释放源的水平距离宜小于 5m。安装过低易造成探测器进水;过高则超出了气体易于积聚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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