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l染病l人或者疑似传l染病l人的排泄物,黑龙江医疗废物处理,应当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移动医疗废物处理设备,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微波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l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l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专l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各地区应当利用和改造现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和其他设施,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并达到基本的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尚无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1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市应当在2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规定。在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期间,有关地方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应当组织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 黑龙江医疗废物处理-移动医疗废物处理设备-万象环保由天津万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黑龙江医疗废物处理-移动医疗废物处理设备-万象环保是天津万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总。 产品:万象环保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