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是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公共场所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卫生标准中对公共场所各类公共用具的卫生要求有明确规定。对旅店业的茶具、毛巾和床上卧具、脸(脚)盆、浴盆、恭桶座垫、拖鞋等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提出了判定标准;对理发美容业的工具提出必须消毒后使用,并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对其他类型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美容美发场所检测
依据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9666—1996) 、GB 7916 化妆品卫生标准、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等标准进行美容美发场所检测。
公共卫生微生物检测项目
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空调风管内表面微生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