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60&160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4月下旬,交管部门开始针对“老年代步车”泛滥状况进行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将完全依照机动车方式进行管理,这也意味着,凡没有取得者再驾驶“代步车”,也将被按照“非司机驾驶”的条款被拘留。由于“老年代步车”势必无法上牌,警方还将依法扣留车辆。车主需提供车辆合法来源之后方能被发还。 &160&160&160 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