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镇办理学校抗震安全检测报告优惠单位 咨询电话: 13510651058 (可加微信) 谢工 QQ 1417713359 对经鉴定确定为危房,应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29号令)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发出鉴定报告及危险处理通知书,若在查勘时发现房屋存在即是倒塌险情,应通知房屋负责人马上采取相应措施(迁出、临时支顶等)排危处理。 我院是住建局备案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