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百色市田阳县那吉光伏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4-12-08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广西百色市田阳县那吉光伏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百色市田阳县那吉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
治区发改委以桂发改备案字【2014】11号备案,项目业主为广西西江
环境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 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百色市田阳县那坡镇那吉航运枢纽坝区内。
2.2建设规模及项目概况:建设总容量为10MWp的光伏地面发电项目,
包括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等。项目将
若干电池板组件串联组成光伏电池组件阵列铺设于地面支架上,光伏
组件阵列接入光伏阵列防雷汇流箱后,并入光伏并网逆变器逆变输出
315V低压交流电,接入35kV升压变压器就地升压为35kV,经35kV输电
线路送入广西主电网110kV奉议变电站,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
通信、计量、远动系统。
2.3总承包招标范围
(1)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规划、勘察(含地形测量)。
(2)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光伏电站的初步设计及施
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有关设计、逆变系统
设计、升压系统的设计、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光伏场消
防报警系统的设计、保安视频系统的设计、进站道路的设计、集控房
房建工程的设计、给排水工程的设计、绿化及植被恢复的设计等)。
(3)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设备监制及运输(制造商至施工现场)
、设备仓储、接卸货(二次倒运,如果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试
运行、调整试运、预验收、达产达标考核等。
(4)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35kV开关站及集控房除外)施工。
(5)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含设备的保险)和劳动保险。
(6)环保、水保、消防、防雷、电网等所有的专题报告的编制、审批
;环评、水保施工期监测;验收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和审批。
(7)负责按发包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相关费用。工程验收包
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防雷、质监、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并网安评、计量系统、当地电力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安全生产标准
化达标、工程档案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8)从本项目正式投入商业发电运行起三年的运行维护工作。
(9)从本项目正式投入商业发电运行起三年的发电量担保。
注: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但本次招标不含送出工程设计及实施,不
含电网通信、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等二次设备的设计和实施,不含
35kV开关站及集控房土建工程实施,不含35kV开关站站内配电装置的
设计和实施,不含系统接入报告的编制、评审和审批。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10日历天,预计2014年12月 20 日开工(具
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明许可范围内相应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人民币5000万元;或
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明许可范围内相应
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人民币5000万元;
或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
资质证明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单位,注册资本金
不人民币5000万元;或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
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人民币10000万元。
3.3 2010年(含2010年)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总装机容量至少30MWp的
光伏发电项目的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为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中标人不得将本企业资质范围内的合同工程项目分包。其余情况
如有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且分包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下规定:
(1)勘察设计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2)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的,分包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一级资质,且分包人须具有光伏发
电的施工业绩。
(3)屋建筑工程(含道路等)分包的,分包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其他项目施工分发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3.5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6体系要求: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
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
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8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具有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
建造师资格,近五年内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或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设计完成过至少1项总容量
不10MWp的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分包的,按
分包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进行评定。
(3)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
合格B证,完成过至少1项光伏发电项目的安装的业绩。如主体工程(
光伏发电工程安装)分包的,按分包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进行评定
。
(4) 安全员:配备至少1人,具有安全工作的经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装)分包的
,按分包人拟投入的安全员进行评定。
3.9安全生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同时投标
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装)施工分包的
,按分包人拟投入的单位进行评定。
3.10 母子公司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24日,每
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8
日10:00。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招标联系人: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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