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密山兴凯湖风电场植被恢复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中广核密山兴凯湖风电场植被恢复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密山兴凯湖风电场植被恢复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招标人,已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密山兴凯湖风电场植被恢复工程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密山兴凯湖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风电场距离密山市区约40公里。风电场内有一座220kV升压站
及104台VestasV90型风机。风电场主体工程已于2013年年底竣工,2014年2月正式并网运营。
本次招标的内容是升压站区域、风机机组区域、道路区域的植被恢复工程。
1.3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5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6月18日
1.4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在不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
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
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工程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中广核兴凯湖风电场植被恢复工程,为了在适宜季节内完成植被恢复工程,因此将本工程划分为两
个标段:
一标段内容:需植被恢复总面积132888.70㎡,其中风电机组区45231.20㎡,道路区域87657.06㎡。
二标段内容:需植被恢复总面积127668.42㎡,其中风电机组区37537.00㎡,道路区域90132.00㎡。
本工程共两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必须兼投两个标段,分别制作两个标段的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但是同一位投标
人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
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注册资本金不三百万元。
3.3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在安全管理、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三个以上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绩。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地址:北京市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一千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
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资格条件。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
电 话: 传真: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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