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融水苗族自治县东景华庭开发项目招标
融水苗族自治县东景华庭开发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2014-013
开标时间:2014-05-27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招标人:融水县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水苗族自治县东景华庭开发建设项目已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登字[201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融水县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融水县水东新区;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6270㎡(其中地上面积53070㎡,地下面积13200㎡),框架结构/21层;
2.3计划工期: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包含贰级)及以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学历或职称为工程类相关,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继续教育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报名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 证(二代身份 证)原件及以下资料至融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 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 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拟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 证书及接受上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建筑企业安全培训合格 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项目经理缴纳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凭 证;区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交经区建设厅同意注册的区外来桂企业申报资料,以上资料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原件核验;另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拟投入项目经理的无行贿记录 证明的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15时00分至2014年5月27日15时30分止,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15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申请表格,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
电 话: 传真: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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