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二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二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二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鄂发改字[2014]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受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二期统建1、2、3、4、5号楼、老干部局住宅楼、建设局住宅楼、4号楼等项目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围护结构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27974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阿里河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叁级以上(含暂叁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5月3日至2014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3日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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