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大榭开发区公用热电工程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大榭开发区公用热电工程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4-05-14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招标人: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大榭开发区公用热电工程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39号万华工业园内。
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45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9月15日(台套)2015年12月15日(第二台套)(不含燃气锅炉厂区)。
招标范围为: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大榭开发区公用热电工程燃煤厂区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证书(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证)。
其它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2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C 证)。
备注:申请人资格要求须提供 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项目负责人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证)、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C 证))。 证明材料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将不接受任何 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 证明材料的真实且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验。如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其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申请人>6家时,按评分总分从高到低取前6名入围;当申请人≤6家时,全部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采购网发布,投标者必须先在我中心网站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密匙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工作及相关文件。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
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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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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