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_包头机场公司18吨牵引车设备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140269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2014-06-1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包头机场公司
1、招标条件
根据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内机场【2014】121号---2014年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的通知,包头机场公司拟对18吨牵引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招标编号:0651-140269
3、招标项目名称:18吨牵引车设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必须为制造商或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且制造商具有10年以上的生产飞机牵引车的历史。
4)18吨飞机牵引车在国内具有20台以上的销售业绩。
5)必须具有拟供车辆制造商的iso9001:2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申请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职能主管部门的处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
5.1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资料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报名,逾期恕不接纳。5.2报名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至少两份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3)法人授权委托书;4)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4年05月14日至2014年05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即报名时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或招标机构收到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6.2 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详细填写投标回执【投标回执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出】,招标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版招标文件送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06月0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联系人 陈海威 李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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