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项目招标
1.受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为此凡次购买招标文件未参加次投标者,拒绝其再次获得本项目的第二次招标文件。凡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次投标者,须从网上本项目的第二次招标文件,才有权
参加本项目的第二次的竞争性投标。
2.本标的招标范围: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项目, 包括烟囱防腐改造(主要包括烟囱内筒主体、旁路挡板门至烟囱入口的水平烟道的底部、烟道侧
壁及烟道顶板部分的防腐改造)工程的设计、防腐材料购置、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施工、烟囱内部积灰等杂物的清理、内壁的清理及修补(含结构部分修补)、防腐、内衬检查修复、结
构检测、试验、终交付等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内容。
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投标方对烟囱内筒采用全套进口防腐系统,包括(封闭底涂+粘结剂+发泡玻璃砖),全套进口底涂、粘结剂、发泡玻璃砖必须由大型生产全套产品的同一厂家生产,不可以多方采购主要材
料,该内衬材料必须在国内有5年以上投产使用的成功案例。
3.2投标人或其联合体承包人应有国内2个210米及以上烟囱使用此防腐系统的工程业绩,稳定运行超过一年,并已证明安全可靠(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附技术规格参数、联系人、电话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
4.2防腐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防腐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相关作业人员具有高空作业资质证书。
4.3投标人是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4.5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材料,这些设备材料应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对于进口、分包(或采购)的产品,投标方应提供三个以上制造厂商及其分项报价供招标方确认,投标方提供分包厂
商的产品应是质量好、成熟可靠的产品。
4.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4.7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完善的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4.8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达到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4.9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 必须与其分包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如下:
4.9.1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9.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完善的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9.3曾经承担或正在建设同等单机容量及以上烟囱防腐工程或与本招标工程的烟气处理量相同工作,有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4.10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11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本章第8款的规定。
5.招标文件发售:
5.1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4年05月13日-05月19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招标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 (元/套) 保证金(万元) 招标编号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项目 3000 80 gdcx-jgzb14-232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6月04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06月04日,北京时间9:30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联系人:陈海涛 李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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