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400mw)工程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一期(400mw)工程已由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能源字
〔2013〕1108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四子王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四子王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箱式变电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一期(400mw)工程
(2)工程性质:新建
(3)项目核准单位及核准文号:乌发改能源字〔2013〕1108号
(4)建设地点:内蒙古四子王旗
(5)建设规模:建设259台1.5mw风电机组和4台3mw风电机组
(6)招标范围与供货期:
259台1600kva箱式变电站(配套风力机组),2台35/0.4kv站用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试验、包装、运输、
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
段,其中a标段:与金风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箱变100台及2台35/0.4kv站用变压器;b标段:主选方案为江苏新
誉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箱变100台,备选方案为江苏新誉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箱
变50台和金风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箱变50台,c标段包括与明阳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59台。
投标人必须对三个标段同时投标,且对主选、备选方案同时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计划到货时间:2014年8月31日前,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内蒙古四子王幸福一期(400mw)风电场施工现场买方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2)具有认可机构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
能力;
(4)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近三年已投产的与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配套的箱式变电站
不少于200台;
(5)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
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收代理商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5月19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每工作日9:00~11:30和14:00~17:00)。本
招标文件售价为:三个标段共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9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
招标代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 陈海威 李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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