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双屿物流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及支架招标采购
温州双屿物流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及支架设备招标
开标时间:2014-06-11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资金
所属地区:浙江
招标人: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温州双屿物流中心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及支架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双屿物流中心光伏发电项目(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温州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光伏组件及支架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温州双屿物流中心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东临康盛路,北接温州双屿长途客运中心,西南靠G1513金丽温高速,园区内自北向南有高架铁路通过。
双屿物流中心园区所在地环境开阔,附近无高楼遮挡,无排放大量烟尘和腐蚀性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各建筑单体屋面均为混凝土屋面,屋面平整,结构坚固,非常适宜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本工程共占用园区内1~4立体仓库、1~7改建立库、1~3增值加工用房,总共12幢建筑单体屋面,占用总面积约27000 ㎡。本工程园区租赁期限为25年,计划总建设规模约为1897kWp,总投资约1900万元。计划2014年12月建成投运。
2.2 招标范围
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
3.2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5个光伏电站的供货业绩(单个电站的装机容量2MW及以上);
3.3 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人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21 日至2014年5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项目负责人: 张阔 王晶
移动手机: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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