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捷宁斯卡娅燃气工程汽机旁路设备招标采购
华电捷宁斯卡娅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电站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欧洲
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工程概况:
华电捷宁斯卡娅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450MW电站(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俄罗斯雅罗斯拉夫尔州雅罗斯拉夫尔市境内,雅罗斯拉夫尔市西北市郊捷宁斯卡娅锅炉房附近,利用该锅炉房现有空地新建机组。本工程由华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香港公司”)与俄罗斯第二地区电力股份公司(TGC-2)共同投资建设额定工况总装机容量450MW等级热电厂,包括2台燃机、2台余热锅炉、1台汽轮机,按照2+2+1配置建设。
五、招标范围:
华电捷宁斯卡娅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电站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单位
数量
标书售价(元)
备注
1
CHDT302/11-FJ-0301
起重机
起重机
台
2
1608
2
CHDT302/11-FJ-0302
冷却塔风机及风筒
冷却塔风机及风筒
套
1
908
3
CHDT302/11-FJ-0303
胶球清洗和二次滤网设备
胶球清洗和二次滤网设备
套
各2套
808
4
CHDT302/11-FJ-0304
汽机旁路设备
汽机旁路设备
套
1
1008
进口
5
CHDT302/11-FJ-0305
真空泵
真空泵
台
2
808
6
CHDT302/11-FJ-0306
避雷器
避雷器
台
24
308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依照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 资 质证明,并提交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若其外国投资方或外国合作者承诺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或技术合作(以提供的书面证明为据),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具有制造或销售本招标项目设备相应的能力(且该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已获得外方授权可出口销售至俄罗斯),则该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视为符合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或供货,资格审查文件应附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 资 质证明文件,并提供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或其代理的进口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设备相应的设计与制造能力、制造与检验设备、技术人员和工人力量、能力,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体系人证。
4、投标人近5年设计、制造或供应的同类型设备,至少有6台套在至少3个发电厂有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运行业主方联络人联系方式,无不良记录(起重机、冷却塔风机及风筒标段业绩条件见第9条中各标段设备特殊条件要求)
5、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按时完成和交货。资格审查文件应附2012~2014年投标人正在履约和准备承担的项目清单和进度。
6、投标人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被终止合同。
7、除进口设备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公司或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意招标项目投标。
9、各标段设备特殊条件要求: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设备名称
投标商 资 质及相关要求
1
CHDT302/11-FJ-0301
起重机
1、投标人近5年设计、制造或供应的同类型设备,至少有6台套在发电厂有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无不良记录。其中,至少有1台套独联体相关设备销售业绩,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
2
CHDT302/11-FJ-0302
冷却塔风机及风筒
1、投标人近5年设计、制造或供应的同类型设备,至少有5台套在电站或相关项目有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
3
CHDT302/11-FJ-0303
胶球清洗和二次滤网设备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
4
CHDT302/11-FJ-0304
汽机旁路设备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
5
CHDT302/11-FJ-0305
真空泵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
6
CHDT302/11-FJ-0306
避雷器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
注:投标人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办理并取得该项目适用的俄罗斯人证 证 书,如投标人在1个月内无法完成人证办理,招标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如中标单位无能力办理人证,则招标人也可向中标单位推荐人证公司,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接受人证公司到中标单位进行人证培训,做好人证的接待工作,及时提交人证公司所需的资料,免费提供样品,确保人证工作顺利完成。如人证 证 书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完成,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七、公告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9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9日下午17时整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见上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6月26日。
2、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即开标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待定。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项目负责人: 张阔 王晶
移动手机: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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