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2014年第三批协议库存采购招标
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4年第三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
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订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4年第三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
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号 分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协议有效期 标包划分 自买方发出《送货通知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1 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台 28000 2014.08.01-2015.07.30 4个包:40:30:20:10 7天内
2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 套 60 2014.08.01-2015.07.30 2个包:60:40 7天内
3 配线架 套/个 3300 2014.08.01-2015.07.30 3个包:45:35:20 7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拒绝: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投标产品关键性部件必须自行加工和组装。
(2)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3)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的进厂检验制度,并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
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
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6)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7)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人证证书及年检记录。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证书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认监委认可的人证机构出具的、可经查实有效的ISO9000系
列体系人证书及年检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8)取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
(9)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10)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
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的验证。
(12)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
电网公司的验证。
(13)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网公司和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4)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如经核实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或因厂商不积极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将视厂商不具备生
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该厂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都将在评标时被否决。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
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产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两类或者多类货物组合集成的产品须同时满足被组合集成的各类产品的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
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资质业绩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标包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除配线架分标外,其余分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投标。制造商通过代理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函。同一制造商委托多家
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或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该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的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3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7日上午10:00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7日上午10:00。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联系人 陈海威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