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水源热泵系统招标
招标编码:CBL__10057403
投资金额:210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水源热泵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水源热泵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运营管理资金,招标
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水源热泵系统1套(沈阳管理处一套),本改造工程供暖面积面积11000平米,建筑功能包含办公楼、收费站、食堂、大型设备停车库;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必须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的一切项目,并调试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包含一切设备材料、人工及原有系统的拆除室内外的恢复,在整个过程中不再增加其它费用)。
2.3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4计划总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7月10日
计划交工时间:2014年9月30日
共计8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 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 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4)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地源热泵供货及安装改造)业绩至少两份(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 质 证 书副
本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地源热泵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地源热泵代理商
(销售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一年)的劳务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文件递交至辽宁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项目负责人: 张阔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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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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