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三门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三门滩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桂水规计〔2012〕18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3】295号文、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桂水电力司管〔2013〕114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
人为广西昭平县富勤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4〕30 号,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昭平县境内。
交货地点:业主地点。
招标内容及分标情况:
A分标:三号水轮发电机组、包括励磁部分,电缆、线圈内容等设备采购;
B分标:自动化改造,电器、电缆等设备采购;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根据业主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A分标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轮机、发电机及附属设备的生产、销售等所招标内容的能力的供应商(注册生产必须含水轮发电机)。
B分标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符合货物采购有关规定的供应商。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3年(2011年至今)具有各个标段对应所采购货物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06月 30 日至 07 月 0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方法:
A、分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
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和法人代表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
B、分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
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和法人代表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货物
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查验。每家生产厂家针对同一标段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且生产厂家不能再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联系人:陈海威 手 机: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