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批生产工程项目(外高桥电厂燃料输煤系统及CEMS维护等)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公告3号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批生产工程项目
(外高桥电厂燃料输煤系统及CEMS维护等)
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3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批生产工程项目(外高桥电厂燃料输煤系统及CEMS维护等)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指标 招标文件费用(元)
1 C0SZ01WZ0 外高桥-脱硫、脱硝CEMS日常维护 #1-4机组脱硫、脱硝中所有CEMS的系统设备运行和管理,满足上海市环保局按上述技术规范对连续监测站的运行维护情况及有效数据获取率进行考评的要求,所维护站点的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执法依据使用。 1000.00
2 C0SZ01WZ0 外高桥-燃料输煤系统等维护项目 燃料输煤系统等维护项目(3年),包括输煤系统维护、上煤系统清灰、卸煤系统清灰、沉煤池清理、中转沉煤池挖泥、输煤系统电缆桥架清扫。 1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liang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
1 外高桥-脱硫、脱硝CEMS日常维护 1)资质条件:必须具有颁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 书;2)业绩要求:必须有承接300MW及以上机组电厂脱硫或脱硝CEMS日常维护工程满3年业绩;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CEMS维护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年龄不大于50周岁。
2 外高桥-燃料输煤系统等维护项目 1)资质条件:必须具有颁布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2)业绩要求:必须有承接300MW及以上机组电厂燃料设备维护工程满3年业绩;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燃料系统维护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年龄不大于50周岁。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4年6月26日-7月2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14年7月15日
截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刘杰 赵磊
手 机:
邮 箱:
邮 编: 1000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