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华凯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D-JL- SG0601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市华凯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华凯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华凯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工程;
2.2工程地点:宽城区长江路开发区;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春市华凯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1
二标段:长春市华凯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2
2.4总建筑面积:
标段一:14563.6平方米; 标段二:7593.9平方米;
2.5项目投资额:
标段一:2184.5万元; 标段二:1139万元;
2.6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7计划工期: 2014年7月26日 至 2014年12月30日 (总工期157天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8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 称 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 见吉建管 [2011]32 号文件)
3.5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至 2014 年 7 月 4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的 9 : 0 0 ~ 11 : 30 、 13 : 30 ~ 16 : 00 , ( 北京时间,
下同 ) ,持营业执照 、企业资 质 证 书(外埠投标人应持子公司资 质)、安全生产、 注册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
名。
4.2 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 1500 元,二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项目开标时间: 2014 年 7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项目负责人: 张阔 王晶
移动手机: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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