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工种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3]nbsp; 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劳务派遣方案,我国已经消除‘正式工’、‘临时工’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了新的二元用工体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新的‘正式员工’、‘被派遣劳动者’二元用工体制。在用工单位中,被派遣劳动者承担di一线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直接贡献,却成为‘二等’员工群体。现在有一种‘逆向派遣’的怪象,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要求正式合同工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转为劳务派遣工,再派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劳务派遣已经成为部分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途径。以前,人力资源管理的手段主要是KPI考核之类的规范性管理,劳务派遣方案,所谓的规模化战略就是控制,而这些都出于对员工的不信任。但随着组织的变革,员工掌握着核心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所以对员工的管控越来越难。因此,公司不能封闭自己,而要让员工进入企业这个大平台,大家一起成长。这将是一个高明的放弃,通过放弃来实现更大的影响,让员工有额外的成长、额外的付出,从而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共同成长。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他自己则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两个助手既无能,也就上行下效,再为自己找两个无能的助手。如此类推,就形成了一个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领导体系。由此得出结论:在行政管理中,劳务派遣方案,行政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行政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这条定律又被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