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申請一項專利一般要繳納哪些費用?哪些費用可以減緩以及如何辦理費用減緩手續
問:在大陸申請一項專利一般要繳納哪些費用?哪些費用可以減緩以及如何辦理費用減緩手續?
答:(一)申請一項專利一般要繳納哪些費用?
一項專利申請要交多少錢?對於個人申請來說,也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由於申請專利涉及到多種費用,而且如何繳納各種費用,關係到專利申請的審批和保護期限等問題,因此,高度的重視是必要的。除《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對專利申請費用的有關條款外,更具體的收費專案和金額詳見附錄”專利收費專案簡稱及其標準”。
在提交申請時,首先是申請費一項。在辦理申請後,拿到受理通知書即可繳納。其次是待審查合格需要頒發專利證書時,應繳納專利登記費。這時專利局一定發出書面通知,可根據通知單上寫明的數額和有關事項及時繳納。此外,還應及時繳納發明專利申請的維持費和實質審查費。再其次是往後逐年繳納年費。至於其他費用,則根據申請後申請人的需要和審查情況的需要可隨時繳納。
綜上所述,由於申請專利的類別不同和每個申請安全的具體情況不同,應交的費用也不相同。雖然繳費標準中所列專案和金融可觀,但由於可以請求費用減緩,所以實際繳納的數額是有限的。
(二)哪些費用可以減緩以及如何辦理費用減緩手續?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審計價格[1994]971號文件的規定,大陸專利局繼續對確有困難的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的收費實行部分減緩。
減緩專案仍然是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複審費和授權以後三年的年費共五項。其他費用不予減緩,申請人應按規定如數繳納。
減緩比例為,單位申請減緩60%,個人申請減緩80%,而具體規定請見如下之附錄。
請求費用減緩時,可向專利局受理處遞交一份”費用減緩請求書”,在請求書中寫明申請人的年經濟收入情況。這是批准減緩的唯一根據。申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理由,主要是單位的經營盈虧狀況,並附具上級主管部門的證明。”費用減緩請求書”在申請專利時與專利申請文件同時遞交,經專利局批准後,就對上述五種費用實行減緩。個人申請請兩個以上的個人(包括兩人)、單位或個人與單位為申請人收費標準的40%。兩個以上的單位(包括兩個)為共同申請人的,不予減緩。”費用減緩請求書”是專利局統一印製的專用表格。
這裏值得提出的是,”費用減緩請求書”應在提交申請時同時遞交,否則減緩費用不包括申請費,只能減緩尚未到期的其他費用。但該請求書最遲應當在有關費用期限屆滿前2個月之前提出。再則,雖然提交了費用減緩請求書,但由於某些原因未被批准的,仍應在接到專利局通知後,按收費標準補交示繳足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