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律是否要求所有的商標都必須註冊?
問:大陸法律是否要求所有的商標都必須註冊?
答:一般而言,大陸對商標註冊採取自願原則,即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挑選或經銷的商品,自由決定是否進行商標註冊。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未註冊的商標可以使用,但一般不受法律保護。
有些特殊的商品,與民生密切相關,大陸對這些商品的商標採取了強行註冊的原則。這些大陸規定必須申請商標註冊的商品,未經核准註冊的,不得在市場上銷售。目前,人用藥品和煙草製品必須使用註冊商標。人用藥品指人用中成藥(包括藥酒)、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不含農藥、獸藥。煙草製品指捲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