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拆迁补偿金应如何分配?
我父母早年去世,留有六分地的宅院一个(私房)。就我们我兄妹二人,在我哥哥没有住房时,他就和妻儿住在那里。我在外地工作,自然不会住这个房子。后来,哥哥单位分了房子,他就把这院子租出去,租金自己落。去年三月,国家征用这个宅院的土地,给了10多万元的补偿金。这笔钱又被他占了。我是今年春节时才知道征地的事情的,我与哥哥交涉,他想给的一点意思都没有。我认为父母的遗产换来的补偿金必须分给我一份。请问,私房拆迁补偿金应如何分配?(杨卉)
杨卉同志: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许多种。如果你父母没有立遗嘱,你们兄妹就应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他们的遗产。按这种方式,有权继承他们遗产的是你们兄妹两个。至于继承的数量,原则上你们二人应该是相等的,对父母尽赡养义务较多的人或者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适当多分一些。你的哥哥自己独占是错误的,你有权向他索要属于你的那一份。你可以好好和他商量,把法律关系和他说清楚。如果他执意不给,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即从你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两年之内起诉有效。(河南省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汪来超)(编辑:离地七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