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被甩 如何状告出租车司机
上个月我和同学聚会,我喝了一些白酒。回家时乘坐一辆面包出租车,同学们将我扶上出租车,连同我的自行车也一块搬上了出租车。可不知为什么,出租车司机将我甩在了半路。半夜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自行车也不见了。第二天通过打听,找到出租车司机,他说是我自己半路要下车,并说我吐了他一车,还没向我要车费呢?我一个单身女子,半夜被抛在路边,自行车也丢了,直到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告出租车司机要求赔偿吗?(晓黎)
晓黎读者:
搭乘出租车本身,就说明你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建立了一种合同,也可以说是建立了一种消费者和提供服务方的关系。你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合同违约要求对方赔偿,但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财产方面的损失。如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以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向提供服务者要求赔偿,不仅可以要求财产方面的损失,还可以提起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要求。因为依照《消法》里面所包含的赔偿,既包括了物质方面的赔偿,也包括了精神方面的损失赔偿。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侵权行为侵权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必须侵权行为成立。这里所说的侵权行为成立,一般来讲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有加害行为,加害行为与加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而且必须客观存在加害的结果。从你来信谈的情况看,出租车司机在你处于醉酒状态无法辨认回家的路时,将你从出租车中拖出弃之不管,这无疑构成了一种加害行为。深夜时分,一个单身女性躺在路边,精神上受到的损害、痛苦、恐惧恐慌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自行车被别人推走,这也是损害事实。从以上分析,应当说侵权行为已经构成。你可以在上述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河南省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汪来超)(编辑:离地七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