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张先生询问如何注册商标
厦门台商张先生问:我计划在华南从事冰品销售,请问申请注册商标要向哪个单位接洽,准备哪些文件?
答:根据大陆现行的《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谁先注册”的原则。大陆的商标主管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依法审理商标申请和对注册商标进行管理。目前可以接受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型主要有四种:即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以一个商标一个类别为一个申请,商品类别依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进行划分。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由商标局进行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公告三个月内未有任何第三人异议的或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商标,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自核准之日起十年。
台湾企业和个人需要在大陆申请注册商标的,须委托大陆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一份委托书,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形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图样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
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商标的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以下文字、图形依法不得用作商标:同中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或近似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 “红新月”的标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本类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同时,申请人还应避免用公众知晓的分名作为商标,除非能证明该分名具有其他含义。还应注意的是: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依法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需附上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在大陆,一个商标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一个类别,商品不超过十项)的正常收费为人民币1000元;商品超过十项的,每增加一项,增收人民币100元。另外,商标代理机构也要收取一定的代理费,以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为例:一个申请的代理费一般为300美元,相同商标增加一个类别申请的代理费为270美元。
为避免申请商标因与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前先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