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居民來大陸怎樣申辦旅行証件
問:台灣居民來大陸怎樣申辦旅行証件
答:台灣居民要求來大陸的,需向有關机构申請辦理旅行証件;
( 1 )從台灣地區要求直接來大陸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關机构申請;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關申請。
( 2 )到香港、澳門地區后要求來大陸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門地區的有關机构申請。
( 3 )由外國來大陸的,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机關、領事机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机關申請。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旅行証件,系指《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和其他有效証件。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由持証人保存,有效期為五年;實行逐次簽注,簽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香港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和澳門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分別在港澳受理申辦《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及申請入境大陸簽注。
申辦《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須交驗;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申請表》;有效的台灣身份証影印件(無身份証者,須提交有效的台灣戶籍証明);人出台灣的旅行証件影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証件照片 1 張;如有需要,須按要求提交其他有關資料。
申領《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須由本人辦理申請手續。如《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遺失,須提交公安机關出具的報失証明,可申請補發;如損毀(須書面說明損毀經過)、內頁用完、過期或有效期已不足 6 個月,可申請換發。重复申請辦証不予受理。
申辦簽注須提交: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申請表》;有效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正本;如有需要,須按要求提交其他有關資料。
辦理《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証》(合辦理簽注),為 4 - 7 個工作日,急件為 3 個工作日以內;辦理簽注為 2 個工作日,急件為 1 個工作日;遺失補發或損毀換發為 15 個工作日。
上海市李夢舟律師提供
有需要用到律師的請与上海市李夢舟律師聯絡辦理。
(上海手机: 13012869413 ; 傳真: 021-65034003 ;
台灣手机 00886-933415961 ;傳真: 00886-4-8381549 ;
電子郵件:limengzhou5521@yahoo.com.cn 网站: http://law.w99.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