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衡水市桃城区滏阳新河左堤治理工程(2011年度)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衡水市桃城区滏阳新河左堤治理工程(2011年度)已由河北
省水利厅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衡水市
桃城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
理在国内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滏阳新河河道总长度132km,左堤长127.39km,右堤长
128.8km,左、右两堤平均间距为1500m。本次初设滏阳新河
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相应设计流量2800m3/s,校核标
准为1963年洪水,相应校核流量5700m3/s, 滏阳新河靠左堤
处设有深槽,平槽流量为250m3/s。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67+750~
71+000段3.25km左堤复堤及植物防护,5.16km堤顶及3条上堤
坡道路面硬化,6.75km深槽清淤,康洼橡胶坝消力池维修加
固、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需 要载明的事项。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0月2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或堤
防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近十年内(以项目竣工验
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起算)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施工能力。
类似工程指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的水库土石坝建筑物的新
建或加固工程或合同额不200万元的堤防建筑物及其堤坡
防护和清淤疏浚工程。业绩材料明以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
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 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
(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
北省水利厅核实确认)。
(3)财务状况良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11月19日至11月
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
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资 质书副本原件、安全 生产许可副本原件、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原件、近十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明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复印件及以报名资料购 买招标文
件。
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按以下的要求排序:
(1)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法人姓名、委托人
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单位地址、邮
编。
(2)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 质书副本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副本复印件。
(6)近十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明复印件。
(7)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复印件。
以上件需递交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16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
机构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4年11月26日上午10时,
联系人:邓华
手机:132 6986 3436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