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EPC总承包招标采购
所属地区:山东
对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编号:HDZB-SCZB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1 原电除尘器一电场工频电源改造成高频电源,相应控制系统进行优化,保证除尘器排放达到50mg/Nm3的排放要求。
2本工程5号炉采用分体式布置,新增设的湿式电除尘器的位置在二级湿法脱硫塔后与烟囱之间,承包商需根据本项目场地条件,优化现场 。本工程所有工艺系统(包括烟气系统、工艺水补水、循环水、喷淋和冲洗水、水处理、灰水分离、废水排放、碱液系统及其卸车装置、空气系统等,含新增系统设备与原有系统和设备的连接以及需对原设备系统进行的改造工作)及其供电和控制系统、其他辅助和附属系统、配套土建工程(含原有设备设施的评估鉴定、改造、加固、地基处理、接入系统;新增支柱及其基础、地基处理等)的设计、材料与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建筑、调试、试运(包括168试运期的碱消耗)、垃圾清运等均在中标方总承包范围之内。
3 湿式除尘器烟气流动方向可为侧进侧出,也可为下进上出或上进下出方式,烟气流动方向极板长度不少于6米。
4 除尘器出口应在水平段设置挡板门,烟道布置应考虑本除尘器检修时,邻炉泄漏的湿烟气凝结水不会流向本除尘器内且不在烟道内积聚。
5 建设电气和热工控制室、泵房、管道沟和电缆沟道等;湿式除尘器下部空间需进行四周封闭(可用于布置水系统各水箱、碱液箱、灰水分离或过滤装置、水泵等辅机),以满足防雨、防尘、防盐雾腐蚀和冬季防冻等需要。上述土建工程以及因工程需要对招标方原有设备、设施进行的改造(包括拆除)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和必要时的地基处理工程)以及因各种工艺、性能、施工、安全和可靠性保证等需要而增加和改造的设备、设施、工艺系统、建筑物、构筑物,各种临时工程,均为本工程的组成部分,由投(中)标人全面负责组织设计、供货与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不包括烟囱防腐主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一台机组脱硫系统以内且能满足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及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原有系统的拆除及改建、保留利用的设备的修复处理或更换、调试、试验(不包括性能考核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终交付投产,系统改造完成后对整套机组脱硫及公用系统的整体钢结构油漆(含原有设备和系统)、烟囱入口水平烟道排水设计供货和安装等,也包括取得的验收证书和终接收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和KKS标识系统。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烟气脱硫提效改造工程 (EPC)
2、工程总规模:330MW发电机组。
3、本期规模:330MW发电机组。
4、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资 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有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认定的145MW及以级火电厂锅炉电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能力。
5应具有2台及以上湿式电除尘器运行业绩,投运后经权威测试机构测试并出具正式测试报告证明烟尘排放浓度达到设计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成熟可靠、高质量的产品。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原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 无在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 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 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3日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中,邮件标题为“淄博电除尘--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3、递交时间: 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3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淄博电除尘××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
2、发售时间: 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3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联系人:苏勇 李工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