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观方面,诈1骗罪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自愿”交付一定财物的行为;敲1诈勒1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交付一定财物,可见,两罪的被害人在交付财物时,主观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诈1骗罪的被害人是“自愿”的状态,而敲1诈勒1索罪的被害人是基于恐惧,“不得不”的非自愿状态。
金融犯罪辩护难,其实不是难在刑法上,
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电话
在客观方面,诈1骗罪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自愿”交付一定财物的行为;敲1诈勒1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交付一定财物,可见,两罪的被害人在交付财物时,主观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诈1骗罪的被害人是“自愿”的状态,而敲1诈勒1索罪的被害人是基于恐惧,“不得不”的非自愿状态。
金融犯罪辩护难,其实不是难在刑法上,而是难在前提法的性和技术性的操作上,因为技术性操作不了解可能会妨碍证据收集的方向,以及妨碍对证据能力分析和预测。刑事法定量表现为两种:一种是通过犯罪构成,从前提法中进行行为类型的筛选,所以刑法中的犯罪类型会小于或等于它所对应的前提法中的类型。第二种是在前提法和刑法中都有这样的行为类型,这种情况靠的就是追诉标准,定罪的门槛包括数额情节等。
刑事辩护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刑罚既是保护我们的后一道屏障,也容易沦为侵害我们权益的工具。
对于辩护律师而言,我们的职责就是要监督机关合理、合法地使用刑罚这把利剑,既要用它铲除,也要防它伤及无辜。
我想,这大概就是刑辩的意义之所在。衡量一个的法治发展程度,就看刑辩律师的地位。我相信随着法治不断发展,刑辩业务一定会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刑辩律师也一定会成为一个越来越被尊重的群体。
刑事辩护作用及意义
刑事辩护作为律师传统、基本也业务为何如此萎靡不振,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被告人及家属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作用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很多被告人及家属认为律师只有把被告人“救出来”才算是工作取得了成就,但实际上机关追究某人刑事责任时候肯定会有相当完备的证据,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也确实从事了犯罪活动,无罪释放显然是作不到的,这时家属会认为请律师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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