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1)生产过程。现代社会建立在生产系统的基础之上,基本的生产过程包括原料的获取、工农业生产,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如尾矿、废石、冶炼渣、秸秆、畜禽粪便等。(2)消费过程。消费过程同样也产生固体废物,如剩饭、剩菜、果皮类废物;废包装、旧报纸和杂志等。超过使用期后被废弃的衣报、鞋帽等;家用电器、照明灯具、交通工具以及建筑物等报废后也成为固体废物。(3)环境污染治理过程。在废
工业固废交易
电厂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
(1)生产过程。现代社会建立在生产系统的基础之上,基本的生产过程包括原料的获取、工农业生产,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如尾矿、废石、冶炼渣、秸秆、畜禽粪便等。(2)消费过程。消费过程同样也产生固体废物,如剩饭、剩菜、果皮类废物;废包装、旧报纸和杂志等。超过使用期后被废弃的衣报、鞋帽等;家用电器、照明灯具、交通工具以及建筑物等报废后也成为固体废物。(3)环境污染治理过程。在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与再利用过程中同样也产生固体废物,如染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电厂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等。

亮点六: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
亮点六: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200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010.1万吨,2018年达到4643.0万吨,同比增长15.78%。由于危险废物带来长期的环境污染和潜在的环境影响,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关注。新《固废法》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对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动态调整危险废物名录、强化危废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加强危废跨省转移管理等危险废物监管制度进行了完善。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1、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固体废物定义为: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根据要求,需要对被鉴别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固体危险废物,说明判定依据,并以报告形式说明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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