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政府采购与招标
首页 >> 技术服务 >>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诚信企业推荐「多图」

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诚信企业推荐「多图」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企业延期复工势在必行,但是更多的老板和员工比较关注的还是这期间工资发放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大家一定都想要知道,延迟复工期间,是否能安排在家办公,如果安排的话,工资如何发放?关于这一点,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员工在家办公。但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工资,如遇到休息日在家办公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
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企业延期复工势在必行,但是更多的老板和员工比较关注的还是这期间工资发放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大家一定都想要知道,延迟复工期间,是否能安排在家办公,如果安排的话,工资如何发放?关于这一点,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延迟复工期间安排员工在家办公。但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工资,如遇到休息日在家办公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支付工资。

【郑州安博】在发展过程中,紧跟时代发展的形势,研究当前形势下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比如这次疫情期间大家关心的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问题,为大家提供更加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满意。




我们都知道,在现在这样严峻的疫情形势下,员工在返岗前,一般都需要进行居家隔离观察,那么员工在隔离期间/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根据《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在2020年1月24日的通知中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应被隔离、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郑州安博】在此疫情期间,已经陆续收到了超过3,000个法律问题咨询,并一一进行了回复。考虑到企业在实操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疑惑和问题,我们律所联合laKingdom法盟,综合了各地几十家律所在“新冠疫情”期间的服务经验,对各地政策进行了深度解析,并通过线上微课、实时答疑的方式,为企业Boss、HR累计超过10000余人次普及疫情期间企业用工问题的合规处理与指引。








这次疫情比较严重,对于企业的生产也有很大的影响,那么因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的,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依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郑州安博】有着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律师,对于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非常的了解,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等方面的帮助。如果您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电话联系我们进行咨询,在这特殊而关键的时期,愿我们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共克难关!




为了人们的健康,疫情期间各地对于返岗复工有着不同的严格的要求,那么如果劳动者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工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推迟复工期间,应如何安排?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充分与员工协商,达成协商一致:(1)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优先安排员工休法定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有福利年休假或者员工有倒休的,可以安排福利年休假或倒休。(2)待岗: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

-->
企业名片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周主任(False)  /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联系传真:0371-55370037
电子邮箱:1034985053@qq.com 联系QQ:1034985053
联系方式
周主任 (/)
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传真:0371-55370037
邮箱:1034985053#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gzk287345.cn.cn5135.com
联系QQ:1034985053
所在地域:[河南省-郑州市] 邮编:45000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相关分类:
热门产地: 宁波商务服务 天津商务服务 上海商务服务 东莞商务服务 深圳商务服务 广州商务服务 苏州商务服务 杭州商务服务 厦门商务服务 温州商务服务 廊坊商务服务 石家庄商务服务 郑州商务服务 南京商务服务 武汉商务服务 成都商务服务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传真:0371-55370037 厂商QQ:1034985053
商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