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转移的除此之外,还在第二十七条明确授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转移的,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予以查封、扣押;在第二十八条明确了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三十一条明确了有奖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修改固废法
工业固废规划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转移的
除此之外,还在第二十七条明确授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转移的,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予以查封、扣押;在第二十八条明确了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三十一条明确了有奖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修改固废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问:修改固废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总多次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自部署生活垃圾分类、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工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修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强调要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人大会高度重视固废法修改工作,2017年检查报告建议尽快启动固废法修订工作。本届会专门听取审议关于研究处理固废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加快固废法的修改工作。强调,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是本届会的重大任务;要总结实践经验,抓紧研究修改固废法,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此次修改固废法是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想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的迫切需要,是健全严格严密生态环境保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

危险废物依其危险特性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依其危险特性的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毒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等)、性、腐蚀性、性、反应性等。因此,对于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必须根据其特性,实施适合其特性的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不同的污染防治措施,即采取“因废制宜,分类控制”的污染防治原则。如果对性质相异的各类危险废物均采取相同的污染防治措施,则不仅不能有效控制污染,反而可能会扩大或加重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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