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营国际快递业务、 国际空运业务、 国际海运业务。代理国际有名的快递与国际快递DHL、UPS、FEDEX、EMS公司及东南亚中东各专线。代理各大航空公司各航线空运运输,与国内各大港口、各大航空公司长期密切合作。由于多式联运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货物交由承运人以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 经营义乌
海运费用
浙江商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营国际快递业务、 国际空运业务、 国际海运业务。代理国际有名的快递与国际快递DHL、UPS、FEDEX、EMS公司及东南亚中东各专线。代理各大航空公司各航线空运运输,与国内各大港口、各大航空公司长期密切合作。由于多式联运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货物交由承运人以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 经营义乌至国内各港口进仓业务及各大船公司在国内港口订舱报关业务。主营东南亚、中东、红海、地中海、北美、南美、欧洲、东非、北非、西非、埃及等港口航线。
进口商品申报
申报时间
(1)进口商品发生残损或者可能发生残损需要进行残损检验鉴定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应当向进口商品卸货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残损检验鉴定。
(2)进口商品在运抵进口卸货口岸前已发现残损或者其运载工具在装运期间存在、遭遇或者出现不良因素而可能使商品残损、灭失的,进口商品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应当在进口商品抵达进口卸货口岸前申请,迟应当于船舱或者集装箱的拆封、开舱、开箱前申请。它包括(1)超高标记,该标记为在黄色底上标出黑色数字和边框,此标记贴在集装箱每侧的左下角,距箱底约0。
(3)进口商品在卸货中发现或者发生残损的,应当停止卸货并立即申请。
(4)进口商品发生残损需要对外索赔出证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应当在索赔有效期届满20日前申请。
浙江商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营国际快递业务、 国际空运业务、 国际海运业务。代理国际有名的快递与国际快递DHL、UPS、FEDEX、EMS公司及东南亚中东各专线。代理各大航空公司各航线空运运输,与国内各大港口、各大航空公司长期密切合作。额定重量即集装箱总重,自重即集装箱空箱质量(或空箱重量),ISO688规定应以公斤(kg)和磅(lb)同时表示。 经营义乌至国内各港口进仓业务及各大船公司在国内港口订舱报关业务。主营东南亚、中东、红海、地中海、北美、南美、欧洲、东非、北非、西非、埃及等港口航线。
干散货船
又称散装货船,于运送煤炭、矿砂、谷物、化肥、水泥、钢铁等散装物资。目前其数量仅次于油船。其特点为,驾驶室和机舱布置在尾部,货舱口宽大;内底板与舷侧以向上倾斜的边板连接,便于货物向货舱集中,甲板下两舷与舱口处有倾斜的顶边舱以限制货物移动;有较多的压载水舱用于压载航行。按载运的货物不同,又可分为矿砂船、运煤船、散粮船、散装水泥船、运木船等。特种集装箱分为挂衣箱、平板箱、框架箱、冷冻箱、开顶箱、半封闭箱等。
浙江商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营国际快递业务、 国际空运业务、 国际海运业务。代理国际有名的快递与国际快递DHL、UPS、FEDEX、EMS公司及东南亚中东各专线。代理各大航空公司各航线空运运输,与国内各大港口、各大航空公司长期密切合作。杂货船又称普通货船、通用干货船或统货船,主要用于装载一般包装、袋装、箱装和桶装的件杂货物。 经营义乌至国内各港口进仓业务及各大船公司在国内港口订舱报关业务。主营东南亚、中东、红海、地中海、北美、南美、欧洲、东非、北非、西非、埃及等港口航线。
载驳船
专门载运货驳的船舶,又称子母船。其运输方式与集装箱运输方式相仿,因为货驳亦可视为能够浮于水面的集装箱。其运输过程是:将货物先装载于统一规格的方型货驳(子船)上,再将货驳装上载驳船(母船)上,载驳船将货驳运抵目的港后,将货驳卸至水面,再由拖船分送各自目的地。为获得更好的经济性,其航速一般高于其他载货船舶,蕞高可达30节以上。载驳船的特点是不需码头和堆场,装卸速度快,便于海-河联运。但由于造价高,货驳的集散组织复杂,其发展也受到了限制。
浙江商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营国际快递业务、 国际空运业务、 国际海运业务。代理国际出名的快递与国际快递DHL、UPS、FEDEX、EMS公司及东南亚中东各专线。代理各大航空公司各航线空运运输,与国内各大港口、各大航空公司长期密切合作。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的基本运费计算方法有两种:①采用计算普通杂货班轮运输基本运费相同的方法,对具体的航线按货物的等级和不同的计费标准来计算基本运费。 经营义乌至国内各港口进仓业务及各大船公司在国内港口订舱报关业务。主营东南亚、中东、红海、地中海、北美、南美、欧洲、东非、北非、西非、埃及等港口航线。
进口货物合同在履行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受益人接受信用正后,可能因形势变化而提出修改。当受益人提出修改要求时,我方进口商(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和客观情况应当及时予以回复,要严格以合同为依据审慎对待,不能置之不理。如果同意受益人的修改要求,应当及时向银行提出;如果不同意其修改要求,应当及时告知并请对方按照信用正原条款执行。对于同一修改通知下的信用正内容,对方不能部分接受部分否定。一般情况下,卖方应当告知银行他的态度。《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在实践中,如果卖方按照修改后条款提交单据,意味着他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如果他仍按原证条款交单,意味着他拒绝了修改。对此买方应当注意,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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