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LIFT指令
2014/33/EU(以下简称LIFT指令)是欧盟针对电梯安全的指令。本指令适用于在长久性建筑物和施工中使用的升降机,就本指令而言,“升降机”的旨意是指用于特定高度的一种设备,按预定用途运送:人员;人员和货物;若载车容许时,货物单独运载。直梯安全部件(扶梯或人行道不属于此指令)
LIFT指令认证流程
1.审查技术文件(设计计算书复核,设计图纸
电梯CE认证
电梯LIFT指令
2014/33/EU(以下简称LIFT指令)是欧盟针对电梯安全的指令。本指令适用于在长久性建筑物和施工中使用的升降机,就本指令而言,“升降机”的旨意是指用于特定高度的一种设备,按预定用途运送:人员;人员和货物;若载车容许时,货物单独运载。直梯安全部件(扶梯或人行道不属于此指令)
LIFT指令认证流程
1.审查技术文件(设计计算书复核,设计图纸审查等)
2.验证安全部件技术符合性
3.依据标准进行检查和测试(依据EN81-1/2,附录F.1 至 F.7安全部件测试要求)
电梯安全部件认证模式选择
基于EC型式试验的安全评估模式:
1.EC型式检验(模式B)+ last产品的随机检验(模式C)
2.EC型式检验(模式B)+ 产量保证(模式E)
基于体系的安全评估模式:
1.各方面质量控制(模式H):获得EC型式许可的电梯安全部件,在设计,生产和检验检测环节满足LIFT指令和协调标准EN81-1/EN81-2的基本要求,可以申请各方面质量控制模式的EC证书。
2014/33/EU(以下简称LIFT指令)是欧盟针对电梯安全的指令。电梯指令 2014/33/EU 规定了以下产品需要型式认可列表如下:
1.限速器;
2.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耗能性缓冲器);
3.安全钳(瞬时式 (滚轮和楔块);渐进式);
4.层门门锁装置(轿门门锁装置和厅门门锁装置);
5.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回路;
6.上行超
i速保护装置(制动器);
7.电梯整梯。
欧盟(EU)目前有27个成员国。欧洲有些不属于欧盟,但加入了欧盟的自由贸易区——欧洲经济区(EEA)。因此,这些都采用欧洲电梯指令里的规定。EEA里包括挪威、列支敦士登和冰岛。瑞士虽然不是EEA成员,但也与欧盟签订了协议。土耳其有点特殊,它为了加入欧盟,也在国内实行欧洲法规,例如电梯指令。
电梯指令95/16/EC
该指令起初是设计方便欧盟内自由贸易,是保障电梯产品贸易的低要求。电梯指令是隶属于机械指令的,于1997年7月1日生效。新的指令还在完善当中。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