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和故意罪的区别有哪些
所谓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
所谓故意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罪虽然在行为结果、犯罪主体、罪过形式方面相同,但是在实践中容易混淆,二者主要的区别是: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
金融犯罪辩护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罪的区别有哪些
所谓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
所谓故意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罪虽然在行为结果、犯罪主体、罪过形式方面相同,但是在实践中容易混淆,二者主要的区别是: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因此,伤害自己的健康,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所谓侵害他人的健康,就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或对正常机能的破坏,但是,只有给他人造成肉体上的暂时的痛苦或人格上的、精神上的刺激,不能认为是侵害他人健康;而故意(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错误逮捕的认定
根据本法规定,构成错误逮捕的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了错误的逮捕决定。这一般是因为决定机关的疏忽、不负责任或者案件的复杂性导致的;
2、被逮捕的人无罪,这是形成错误逮捕的本质要素。对确已构成犯罪、其主要犯罪事实业已查清的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符合《刑事法》的要求,不存在错误逮捕问题;
3、被逮捕的人有被实际羁押的事实,如果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虽然已作出了逮捕的决定,但是,在执行逮捕前发现决定错误而及时予以纠正,并未对决定逮捕的人施以逮捕和实际羁押的,则不担负赔偿责任;
正式开庭前,
公开审判的案件,员应在开庭前向旁听人员宣布法庭纪律。开庭阶段的内容一般包括:①传唤当事人到庭并问明姓名等基本问题;②宣布案由;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员、公诉人、辩护人等名单,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④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及有关权利;⑤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