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务外包的流程介绍天津劳务外包针对天津劳务外包的流程介绍:(1)用工单位根据缺编人力统计劳务外包需求人数。(2)统计劳务外包和费、住等,合计预算。(3)网上了解劳务外包公司经营规模,确认合法资质,互相交换公司的基本情况。(4)确定合作,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5)劳务外包公司实施服务,推荐人员面试,用工单位根据
劳务外包单位
天津劳务外包的流程介绍
天津劳务外包
针对天津劳务外包的流程介绍:
(1)用工单位根据缺编人力统计劳务外包需求人数。
(2)统计劳务外包和费、住等,合计预算。
(3)网上了解劳务外包公司经营规模,确认合法资质,互相交换公司的基本情况。
(4)确定合作,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
(5)劳务外包公司实施服务,推荐人员面试,用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考虑是否任用。
(6)按合同执行其它约定事项。

天津劳务派遣能否随时被退回
有关天津劳务派遣针对退回劳务派遣人员,用工企业在使用派遣用工的过程中,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企业是无权行使解除合同或者终止权,但因发生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而由用工企业单位将派遣工返回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动派遣机构来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做法。
天津劳务派遣
一、劳务派遣人员能否随时被退回
天津劳务派遣提醒各位要记住,派遣工并不是想用就用,想退就退的。因为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被派单位和派遣期限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对派遣单位来讲,是变更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就算用工单位要退回劳务派遣人员也要在条件符合的情形下才能退回。
二、包括天津劳务派遣什么情形下用工企业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以前,《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对劳务派遣人员退回进行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来看,用工单位在适用“退回机制”退回劳动者是有限制的,只限于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选择服务商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内容
选择服务商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内容确定好以后,就要考虑如何选择服务商,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要考虑服务的价格。其次,注重服务商的信誉和质量,它将对整项工作的完成乃至对企业的正常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企业在对涉及企业、员工满意度、工作流程等敏感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比如工作分析与岗位描述、薪酬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选择服务商时,必须确信其可靠性。此外,企业还需根据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量的大小,考虑服务商的强弱,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服务商。
选择方式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选择外包的方式。一般来说,企业寻求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商的方式可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普通的中介咨询机构,他们从事的业务很广,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仅仅是他们诸多业务中的一项,企业可以把人力资源管理的某项工作完全交给他们去做;第二类是的人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英法等国新近出现的人员服务公司,就是专为企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当然,国际盛行的猎头公司,也属于这类公司之一;第三类是企业可以寻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力资源或研究机构的帮助,由他们来为企业出谋划策。当然,上述三类外包的方式不是各自孤立的,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会召集各类人员,组成一个"智囊团",力求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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