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此次疫情较为严重,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要求,很多地方都会采取对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的措施,那么用人单位基于安全考虑,能否要求劳动者接受隔离措施呢?
这一点其实是不可以的。《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作出不予批准
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
由于此次疫情较为严重,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要求,很多地方都会采取对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的措施,那么用人单位基于安全考虑,能否要求劳动者接受隔离措施呢?
这一点其实是不可以的。《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因此,隔离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实施并报上一级报告批准之后实施。换言之,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采取隔离措施。
对于企业比较关注的这一问题,大家应该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的话,比如说关于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的问题,欢迎您致电【郑州安博】进行咨询,我们将安排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为您解决关于复工的诸多难题。
由于此次疫情的严重程度,很多人都非常担心的风险,那么复工返岗,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这三类员工,企业能不能辞退呢?
针对在隔离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三类员工,在隔离期间,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不胜任工作、重大客观情况、医疗期满)、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恰遇劳动合同期满的,应顺延至隔离期间结束为止。
虽然如此,不影响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其他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有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第三十九条(员工重大过错)、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等。
【郑州安博】拥有的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的律师,能够为企业及员工解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时可能会遇到的多种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的话,欢迎致电我们进行咨询。
企业员工的假期分配也是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需要重视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员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吧: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郑州安博】作为一家为客户提供法律问题解决方案的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目标,在客户中有着非常好的口碑,如果您需要咨询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相关内容的话,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哦。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