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请律师辩护的好处有哪些
一,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
二,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
三,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收集证据.我们都知道,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可因为这些当事
经济犯罪辩护
刑事案件请律师辩护的好处有哪些
一,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
二,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
三,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收集证据.我们都知道,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可因为这些当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难以收集证据.
刑事自诉案件如何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通过法院调解,自诉人同被告人和解或者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自诉人撤回起诉的,法院就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言词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即为言词证据,它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刑事案件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一、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法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法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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